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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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3 15:25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就业有五项原则:(1)平等就业原则,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和就业机会。(2)相互选择原则,指劳动者自由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主择优选择劳动者。(3)竞争就业原则,指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考试考核竞争取胜而获得就业岗位。(4)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处境不利的人员,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人员。(5)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