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7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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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7 06:45
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有关规定,民航局规定旅客乘机时携带的充电宝必须是个人自用,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规定对带上飞机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也有所*。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充电宝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旅客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登机,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也严禁携带乘机。
备用电池要随身携带,充电宝不大于100Wh(瓦特小时),以手机充电宝的输出5V电压来看,只要不超过20000mAh就可以,大于2万mAh小于3万2mAh的需要向航空公司取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