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判刑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对被解除合同人员进行补偿吗?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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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20:52

因被判刑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单位通常无需对此类员工进行补偿。然而,被解除合同的人员通常无需退还在职期间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公积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请注意,尽管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解除合同的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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