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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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3:16
1、如题所述,或可以如下角度进行理解:1月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上年12月开具的依法进行认证并做相应账务处理。这是正常的会计处理程序;
2、但是,需要核实并加以注意的是,如该采购材料已于上年12月入库并于当月领用,那么,在12月当期必须对该批材料进行估价的会计处理,否则库存方面出现倒挂(负库存),出现负库存是不符合会计处理相关规定的;
3、可见,如该批材料在上年12月未做估价处理但却已领用并列支于当期成本费用的,那么,涉及企业所得税方面事项的,是该列支成本费用不得在当年度作税前扣除;只有当在次年1月确认入库(收取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事实发生的真实性后,该已计入当年度成本费用才能作税前扣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