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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1:2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3:44
从所描述的情况看,你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这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
从行政部经理找你谈话让你继续在原岗位,可以判断公司已经做出来让步。所以,现在临近年关,建议你先留在公司工作,一是再观察,如果关系转好,你又能接受工作,可以考虑留下;二是如果考虑跳槽,在过年之后会更合适些。
至于维权方面,比较容易举证的可能是试用期的问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1-3年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你可自己判断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3:44
网上找实习的多的是,不喜欢这个公司就趁早跳槽,去那边工程当施工员没前途的,我建议你解除合同(适应期可随时解除合同),他要不答应,就说你们给我适应期3个月,而且你手里又没合同,肯定不符合法律规(可适当威胁),没信誉没前途的公司干嘛留着,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先网上实习工作找起来,找到马上走,无需提前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3:47
公司可以协商调配你们的工作,这个没有问题。不违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3:47
这个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