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8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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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9 00:05
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合同变更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那么劳动合同签订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签订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张春球律师解答: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
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张春球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变更需经劳动者同意,如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按原合同履行的,需按与劳动合同履行,如用人单位无法执行原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离职的,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履行具有相对性,在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由原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本单位岗位,而非其他单位的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在履行“协商变更”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用人单位要注意协商的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变更”,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协商变更方案应具有充分性、合理性。用人单位应在综合考虑公司和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后,为其提供确定的、合理的新岗位,以供劳动者充分考虑。
张春球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系,参与办理近百起疑难复杂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缜密的商业思维。个性稳重善沟通、为人真诚有耐性,以维护客户利益、高标准解决问题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