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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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4:45
外地户口,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在无锡中心买房:
1、缴满1年社保,或者是缴满1年个人所得税,两者满足一个就可以了。如果想用公积金贷款,是必须在贷款前连续缴满6个月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2、现在无锡的新*,满70平米以上就可以落户口了,等拿到新产证以后给的。
3、如果不满70平米,需要缴满3年社保也可以购房的。
外地户籍,在无锡申请办理购房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当事人在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证明,以及当事人在无锡纳税或社保满一年的证明。规定外地户籍在无锡家庭购房限购一套住房。
外地人在无锡落户相关规定:
1、普通人员
在无锡市(包括无锡市区和江阴、宜兴二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2、外来务工人员
① 被无锡市企业合法录(聘)用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在本市自购人均建筑面积达18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② 具有中专或技校毕业学历、被我市企业合法录(聘)用并参加无锡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3年,在本市自购人均建筑面积达18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③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被我市企业合法录(聘)用并参加无锡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2年,在本市自购人均建筑面积达18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扩展资料: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 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的基础上, 就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 调整梁溪区、 滨湖区(不含马山)、 新吴区(不含鸿山)、惠山新城和锡东新城范围内限购*。
暂停向已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继续暂停向已拥有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住房时, 应提供 2 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依据省、 市有关人才*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除外)。
二、 调整公积金贷款*。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市区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仍按不低于 20% 执行,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房屋总价的 40% 。
三、 加大定销(限价) 商品房筹集力度。 年内筹集不少于200 万平方米定销(限价) 商品房等低价房源, 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 满足市民合理住房需求。
四、 强化房地产市场整治。 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 强化部门配合, 持续整顿市场秩序, 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 中介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 加大金融监管力度。 人民银行、 银监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止消费资金通过现金分期、 消费贷等非正常渠道进入房地产领域, 严肃查处 “ 首付贷 ” 及其他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六、 江阴市、 宜兴市要根据分区*目 标任务, 参照市区*出台相应房地产**, 进一步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主体责任,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确保*目 标的实现。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参考资料:无锡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补充意见-无锡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