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3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10:14
孩子一直是妈妈带,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妈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无论再婚还是初婚均需符合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条件才能够实现直接抚养孩子的目的。如果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另一方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
二、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实际中的情况往往会比较复杂,以上情况大家可以参考。孩子的抚养权首先是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才起诉到*,*判定抚养权的宗旨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发育的,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等等,包含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追答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无论再婚还是初婚均需符合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条件才能够实现直接抚养孩子的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10:15
离婚的时候具体会将小孩判给谁,应该根据更利于小孩成长进步的条件来决定,如果小孩从小跟着妈妈长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将小孩判给妈妈,让他和妈妈一起生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10:15
如果孩子已经长大了,懂事儿了,最好是征求孩子的意见,*判孩子跟谁要看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如果父母都想要孩子,孩子愿意给谁生活就判给谁。如果孩子没有办法决定,就看谁的经济条件好,谁更愿意抚养孩子,跟着谁能更好的成长,如果母亲经济条件好愿意抚养,最好是由母亲带孩子,这样孩子能够得到更好的关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10:16
孩子跟着妈妈和奶奶生活。抚养权也是妈妈和爸爸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两岁以下的孩子归女方抚养。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孩子。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来判决。八岁以上的孩子,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