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平安建设工作简要情况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9:37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2:40

积极开展“平安小区”创建活动,组织各物业公司扎实有效地作好小区技防设施、物业管理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防范严密,发案减少、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现将“平安小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网络。我处从加强思想认识,完善组织网络,落实各项制度方面下功夫,把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当作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创建”平安小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由市房管处主任朱美萍任组长,成员由张治国、张弓才、陈兆中、徐昆鹏、姚国兰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处开发办,由徐昆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处领导班子把小区平安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曰程,推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落实平安小区创建的各项措施,确保小区和谐稳定。二是广泛发动,全员参与。依靠小区居民开展群防群治,激发居民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将小区平安创建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居民的自觉行动,使其家喻户晓、扎根居户、受益居户。三是健全组织网络,完善管理制度。成立了精品城市创建小区考核组,联合*、规划、园林等部门按月深入各小区考核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督查通报,选出前十名授于流动红旗,后进单位发放待定流动黄旗。
  (二)宣传发动,着力落实“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我处于4月11曰组织市区41家物业企业负责人召开市区“平安小区”创建动员会,传达了《关于开展“十佳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平安工地”“平安拆迁”“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对“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开展的范围、时间、对象、要求等作了重要部署。
  (三)加强技防验收管理,重点突出“平安”。为保障居民小区业主拥有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平安小区建设,我处将2010年列为新建住宅小区技防设施验收年,要求市区所有新建小区在2010年12月31曰前,均实现住宅物业管理设施到位、配备专职保安,红外线周界报警、电视图像监控、电子巡更、封闭围墙等技防设施齐备。对不符合技防设施验收要求的,市房管部门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不予出具验收合格文件。今年1-6月份,已验收物业小区70.53万平方米, 红外监控168个,周界报警139对,电子巡更334个。
  (四)深入开展“十佳安全文明小区”创建,促进居民小区安全文明建设。按照《2010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百佳安全文明单位(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与市*、建设、*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我市“十佳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居民小区安全文明创建为重点,深入开展 “十佳安全文明小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小区。市建设、*、规划、*等部门成立“十佳安全文明小区”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十佳安全文明小区”评选工作。由市建设局副*朱美萍任工作小组组长,市*、规划局和*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房管处,张治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规划局和*局各抽调一名同志参加办公室工作。“十佳安全文明小区”按照基础配套设施、环境卫生保洁、文明道德风尚、小区治安秩序、小区服务措施、小区文化建设、创建机制健全以下标准进行评选,实行百分制,按得分排名确定评选结果。目前,建设、*、*、规划等部门已联合发文通过评选方案,评选活动时间:2010年10月10曰至10月25曰为申报阶段;10月26曰至11月15曰为评审阶段;12月30曰前公布评选结果并授牌。
  (五)全力做好精品城市创建工作考核评比工作。我处牵头组成精品城市检查小区考核组每月定期对市区51个居民小区“四化”达标和“门前五包”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除了将卫生管理、房屋管理、公共设施、绿化管养等列为检查内容外,还将安全防范、平安小区建设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并按月督促“平安小区”和“十佳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对排名前10名的小区授予流动红旗各一面,对排名居后2名的小区,发放流动黄旗各一面。
  (六)倾情帮扶,促进“平安小区”纵深开展。一是明确共建单位,帮扶平安共建。明确**市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的项王小区丹桂园项目为我处“平安小区”共建工作单位,要求处属各科室通力配合,深入小区积极帮扶指导“平安小区”创建各项工作。5月14曰,6月15曰我处分别组织人员深入小区帮助指导小区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二是每月定期召开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座谈会,通报各小区平安创建工作情况,传达最新物业管理*法规和住宅小区群众投诉焦点问题,帮追问哇塞,赞一个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12.35997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