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施股权确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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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1 21:03

一)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贯彻国家法律的要求,是一项基本国策

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长期稳定的。我区实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制,其实质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成为股权,以股权收益体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同时《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结合我区实际,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应确权到户。

由此可见,南海区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是贯彻国家法律的要求,依法受法律保护。南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从1999年开始就得到当时广东**谢非和*农办的支持,发展到今天已经二十三年的时间,得到了从*主管部门到地方各级*的认可。

土地承包经营权(即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基本国策,是*、省、市要求必须完成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1、《**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党第十八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保障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2、**、*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简称2014年*一号文件)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是党*对南海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实践的肯定。
3、《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2015年*一号文件)提出: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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