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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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14:10
墨子提出了十大主张: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
墨子主张用兼相爱反对儒家的爱有差异,用交相利反对儒家的罕言利,用非命论反对儒家的天命论,用事鬼神反对儒家的不事鬼神,用节葬反对儒家的厚葬,用非乐反对儒家的礼乐。墨子的非命、非乐旨在强调人力的作用,不同意儒家的亲亲主张,提倡尚贤,即选拔贤人来治国。认为社会*的原因在于人与人之间不能互爱互利,因此提倡“兼相爱,交相利”,以缓和冲突。由兼爱发展的非攻认为攻人之国最为不利。以极端平等之思想催迫周秦之贵族*。
兼爱
“兼爱”即是“兼相爱,交相利”。他们认为社会*攻伐,相互残害,就是由人们“不相爱”而造成的,所以墨子提出了“兼相爱,交相利”。也就是不只单方面的爱自己,而是还要爱别人。不是单方面的使自己有利,也要使别人有利。墨子认为,“兼相爱”就是大家都要树立把别人的国看成是自己的国,把别人的家看成是自己的家,把别人的身体看成是自己的身体。有了这种思想,就能把别人与自己同等看待了。而且他还认为,必须我先做那些爱和有利于别人的亲人的事,然后别人再报答我的爱和有利于我的亲人的事。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不会互相残害了。因此,他说,要想天下太平,而厌恶天下*,就应当贯彻“兼相爱,交相利”的原则。
“兼爱”是墨子思想的核心。认为要把别人与自己同等看待,首先是我对别人亲爱和有利,然后别人也回报我以爱和利。这样人与人之间就平等了,也就是“爱无差等”。与儒家讲爱有亲疏厚薄是不同的。“兼爱”反映了墨子的一种理想,事实上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反映了他企图调和统治者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他希望维护自身的利益,使各方面的利益相安无事。但是这只能是一种不合实际的空想。
非攻
“非攻”即反对战争,是“兼相爱,交相利”发展的必然结果,体现了墨子反对破坏生产,保全其生命财产安全的价值主张。在墨子看来,春秋战国的兼并战争都是违背“兼爱”原则的。他揭露这种战争在春天进行就使农民不能耕种庄稼,在秋天进行就使农民不能在田间收获。因此,它是“夺民之用,废民之利。”这反映了小生产者为确保其生命财产的愿望。但是,墨子并不一概反对战争,他只是反对无故“攻伐无罪之国”的侵略战争,对防御性的战争,他是支持的。他也曾帮助宋国抵御楚国的进攻。
尚贤
在墨子看来,依靠血缘关系而取得*特权和经济利益,这种与生俱来的富有和高贵是“无故富贵”,有悖于他所主张的“兼爱”思想。墨子反对世袭制度,主张*地位的获得必须要靠才能,没有才能不能做官。他提出:“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则下之。”做官的不能永久都保持高贵的地位,而民众不能永久都处于卑贱的地位。只要有才能就应该被推举出来当官,而没有才能的官吏则应该降级或罢免。即使是农民与工匠,只要有才能,都可以推举出来做官。这表明他反对靠血缘关系取得特权地位,认为劳动者只要有才能,也可以做官。相反,原来的贵族,要是没有才能,就应该降级。这种主张,反映了小生产者要求取得*地位的思想。
尚同
“尚同”则是“尚贤”思想的扩大,不仅一般官吏要“尚贤”,而且“天子”也要由贤者来担任。墨子认为,在国家出现之前,意见不能统一,各人有各人的是非标准,因而天下大乱。所以,他主张选举天下的贤德、善良、人格高尚而又有智慧、能言善辩的人立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然后,天子又选择贤者来任“三公、诸侯、国君”与各级的“正长”,以帮助天子统一民众的思想。这样做就是尚同于天的意志,因为天的意志是“兼爱”。若是人人都做到“兼爱”,天下当然也就太平了。墨子“尚同”的主张,在当时只是一种善良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但是这种学说倾向于*集权*主义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趋势,有其积极的意义。
“节用”、“节葬”
“节用”、“节葬”的思想,是墨子思想中的精华部分。墨子认为,为政者应该增加生产,使物质财富成倍增长。他说“圣人为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用什么办法来达到这个目的呢?他认为并不需要扩张领土,只要尽量开发本国的资源,而又厉行节约,去掉不必要的开支,物质财富就可以成倍增长了。同时,墨子还主张国家的财政开支要对人民有利。他说:“诸加费不加利民者,圣王弗为”。根据这个原则,墨子激烈反对儒家的“厚葬”、“久丧”,而主张“节葬”。他认为葬礼不分贵贱,一律“桐棺三寸”,也不需守丧。埋葬以后,马上就去参加生产劳动。他指出,“厚葬”要把财富多埋在坟墓里,而“久丧”则影响劳动生产。这样做要想使国家富强,是根本办不到的。
非乐
“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墨子·非乐上》
墨子把音乐作为享乐的部分,认为统治者欣赏音乐,占用了治理国家的时间,老百姓欣赏音乐也要占用劳动生产的时间,而且浪费资源,有碍天下进步,否定对音乐于人们的调节作用,因此要废除音乐。
“天志”、“明鬼”
“天志”、“明鬼”是他的“兼爱”学说的理论根据,即要论证“兼爱”学说是天的意志,是鬼神的意志。
墨子认为,天下无论是大国或是小国,都是天的城邑;人无论是年长、年幼、高贵、卑贱,都是天的臣民。因此,墨子思想中的“天”,对所有的国家、所有的人,都是一视同仁的。他说:“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同时,天还希望人们有力量要相互帮助,有好的道理要相互教诲,有了财富要相互均分。而且,墨子思想中的“天”,还有赏善罚恶的威力。如果是顺从天的意志,实行“兼相爱,交相利”原则的,就必然得到奖赏;而违反天的意志,即“别相恶,交相贼”的,就必然要遭到惩罚。因此,墨子认为:“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这就是墨子所谓的“天志”。“天志”在墨子看来是十分重要的,它是衡量一切的标准。无论是“王公大人”,还是“万民”的所作所为,都可以用它来量度。他说:“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之万民为文学,发言谈也。”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墨子的宗教思想。他认为天对一切国家、一切人都一视同仁。天还有赏善罚恶的威力,顺天意的必然得到报赏,逆天意的必然遭到惩罚。他还认为“天志”是衡量“王公大人”和“万民”的规矩。他的“天”是小生产者的幻想,反映了小生产者的利益。他只是想利用“天”的观念为他的主张服务,使他的学说易于为人所接受。
“明鬼”,也就是相信鬼神,是从“鬼神”可以帮助“天”赏善罚恶而提出来的。他说,如果使天下的人都相信鬼神能够“赏善罚恶”,则天下怎么会乱呢!但是这是一种幼稚的迷信思想。
非命
墨子主张“天志”,但是又主张“非命”。他认为强调“命”的危害性很大,如果相信天命的学说并用以指导行动,则王公大人必然懒于断案和治理政事,卿大夫必然懒于治理官府,农夫必然懒于耕种田地,妇女必然懒于纺纱织布,其结果必然是天下大乱,社会财富必然不足。墨子认为,“命者,暴王所作”,“此皆疑众迟朴”,即认为命是由古代暴君制造出来欺骗民众的。“天命”的说法,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主张这种论调,是一切坏言论、坏行为的总根子。因此,墨子认为,天下的士人君子,若真要要天下富裕,而不是贫苦,要国家大治而不是混乱,就不要那种“天命”的言论,因为它是天下最大的祸根!
墨子揭露了“命”并非是“天”产生的,而是人制造出来的,这是对“天命”论的有力打击,这里包含了无神论思想的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