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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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03:46
(1)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①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
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
③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④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元;
⑤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⑥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
(2)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542元调整到1652元。
(3)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4)在2020年7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03:46
一、用失业保险来交医疗保险(适用于能领失业金的人员—查看什么人能领失业金)
(1)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
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的有关待遇。其参保基数、比例和支付方法分别是:按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为基数计征医保费,所需资金中原单位缴纳部分(8%)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缴纳部分(2%)从其月领失业保险金中扣缴;扣缴后失业保险金低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个人缴纳部分改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
原失业保险的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住院医疗补贴相应取消。
(2)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放医疗补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目前每人每月69元),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给。
住院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严重疾病(不包括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不超过本次医疗费50%的补贴。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医保,直到找到新单位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各地比例规定不同,一般在4%—8%之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缴费用全部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个人帐户是0)
以前参保年限如何接续?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无接收单位的,应在30日内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到档案寄存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建立医疗保险档案。未及时接续医疗保险被注销的人员,由档案寄存机构持《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余额记录单》,按《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缴费手续。
自己缴费一般是缴费6-9个月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在这个期间生病住院是无法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