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津贴10%国家 规定文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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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6:52

根据甘肃省人事局、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转发提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事〔1998〕3号),《关于*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甘工改办〔1985〕108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重新调整我院护理人员提高*工资标准的范围。

一、享受10%*津贴岗位的范围

凡在病房、放射科、门诊、手术室、急救中心、重症监护室、消毒供应中心、内镜室、导管室、血液透析室、诊区治疗室、体检中心、护理外勤队、、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主任护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在医院护理部专职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

均属于享受10%津贴岗位的范围,除上述护理岗位外,在其他科室聘为*职务的人员,不列入执行范围。

二、相关规定

1、从事护理工作不满20年的*,调离*工作岗位后,10%*津贴的部分不再享受,并执行新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

2、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因工作需要,经医院批准调离护理岗位后,在我院从事其他工作者,享受10%*津贴的部分。

3、凡是本人要求调离护理岗位的,经医院同意调离护理工作岗位者,即使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也一律从调离后第2个月起停发10%*津贴部分。

4、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工龄满20年,调入我院未从事护理工作的不得享受10%*津贴。

5、现不在规定范围内的护理人员,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不满20年的,取消10%*津贴。

扩展资料:

目前护理收费大大低于成本,迫使部分医院压缩护理人员的数量和待遇水平

日前,一位因吸毒过量而昏迷的小伙子住进了北京朝阳医院呼吸危重症监护室病房。经过几天的治疗,小伙子意识恢复了。但是,小伙子焦躁不安,*们操作时不时被打被骂。女*们都不敢进那个屋子,这个艰巨的任务就落到男*谷文杰身上。

“其实,我也很害怕,但是没办法,他是危重患者,病房里必须有*监护。”谷文杰说。上班时,只要和小伙子距离一近,就会被打。下班回家,谷文杰真想和人打一架出出气。直到康复出院,小伙子也没对打骂*的行为表示过一丝一毫的歉意。

长期的床护人力比例倒置,工作超负荷,频繁上夜班,导致*体力消耗大、工作风险高、生理心理都疲劳,*们纷纷出走,又加重了人手短缺的恶性循环。

一边是招不到人;一边是留不住人。2014年,国家卫计委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医院的*流失率平均为5.8%,在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则经常有8%—10%的流失率。

部分医院三年护理人员总流失率高达20%。护理人员的大量流失,不仅影响了护理质量和患者满意度,而且加重了其他护理人员的工作负荷。

今年4月,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40余名*不满2000元月薪,提出集体辞职,致使手术室停摆。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东院区试运行中,院领导遇到棘手难题:*人手不够,病区开不出来。

特级护理需要4个*,平均每个*的报酬远远低于一名普通护工。“三分治疗、七分护理”,但在待遇上却刚好颠倒过来,*往往被“忽视”,超常的付出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尚少梅分析,薪酬低是*离职的一项主要原因。我国护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没有考虑人力成本,并且收费标准长期未调整。我国护理服务收费仅为护理成本的10%左右。

护理收费大大低于成本,严重影响了医疗服务的提供,迫使医院压缩护理人员的数量和待遇水平,一定程度上导致*流失严重,护理队伍不稳定。

她认为,*待遇低,与现行的医院收费服务价格有关,造成表面上看医生能够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只会增加医院投入成本。因此国内不少医院不仅不提高*收入,反而为降低成本不愿意雇佣更多*。

“患者有钱任性,摆出一副大爷的样子,竟然让*去洗袜子。”某护理学院本科生杨丽敏说。她在某三甲医院实习,和带教护理老师辛苦一晚上,患者刺耳的话和对*的不尊重,让她心都凉透了。

医护人员的努力得不到认可,患者把护理人员当成伺候人员。离开实习医院时,她彻夜未眠,一直在反思为什么要选择当*。

尚少梅认为,护理人员的配置不足与护理队伍的不稳定,势必会造成护理人员数量与质量的差距。她建议,增加护理人员编制,完善护理人力资源储备,调整护理服务价格的相关*,使护理工作得到合理回报。

并给薪资待遇偏低的低年资*提供相应补贴,为高年资*提供专科学习途径和职业发展空间,最终留住*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中国*数量缺口达几百万 薪酬低导致留不住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6:52

根据甘肃省人事局、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转发提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事〔1998〕3号),《关于*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甘工改办〔1985〕108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重新调整我院护理人员提高*工资标准的范围。

一、享受10%*津贴岗位的范围

凡在病房、放射科(CT室、胃肠室、磁共振室)、门诊、手术室、急救中心(不包含急救中心话务员)、重症监护室、消毒供应中心、内镜室、导管室、血液透析室、诊区治疗室、体检中心、护理外勤队、直接护理病人或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并被聘为*、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统称*)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在医院护理部专职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均属于享受10%津贴岗位的范围,除上述护理岗位外,在其他科室聘为*职务的人员,不列入执行范围。

二、相关规定

1、从事护理工作不满20年的*,调离*工作岗位后,10%*津贴的部分不再享受,并执行新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

2、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因工作需要,经医院批准调离护理岗位后,在我院从事其他工作者,享受10%*津贴的部分。

3、凡是本人要求调离护理岗位的,经医院同意调离护理工作岗位者,即使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也一律从调离后第2个月起停发10%*津贴部分。

4、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工龄满20年,调入我院未从事护理工作的不得享受10%*津贴。

5、现不在规定范围内的护理人员,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不满20年的,取消10%*津贴。


扩展资料

护龄津贴在1985年提出,在工资改革的同时,给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护理病人的护师*等发放*工龄津贴。

1985年,在工资改革同时,实行*工龄津贴。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的*(含公共卫生*)、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长,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

另外发给*工龄津贴:从事护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的,每月1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6:52

*护龄津贴,从事护理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每人每月3元,从事护理工作满十年不满十五年每人每月5元,从事护理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每人每月7元,从事护理工作满二十年以上每人每月10元。

1、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的*(含公共卫生*)、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长。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外发给*工龄津贴:从事护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的,每月10元。

2、所以你可否享受护龄补贴,主要看你现在工作的科室是否属于护理工作。参看关于调整2009年年度教护龄津贴的通知。

3、护龄津贴和护理补贴工资在岗有,不在岗没有.但护龄大于二十年的老*转岗保留津贴和补贴工资。

扩展资料

2018年最新特殊行业津贴及补助标准

1、环境保护监测津贴:3.5元\天、3元\天、2.5元\天。

2、城市下水道工人岗位津贴: 7元\天、4元\天、3元\天。

3、城市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5元\天、4元\天、3元\天。

4、教师教龄津贴:不满10年3元\每人每月,满10年不满15年5元\每人每月,满15年不满20年7元\每人每月,满20年以上10元\每人每月。

5、中小学班主任津贴:

①、小学:学生数35人以下每月8元,学生数36人—50人每月10元,学生数51 人以上每月12元, 中学:学生数35人以下每月10元,学生数36人—50人每月12元,学生数 51人以上每月14元。

②、中专:每周授课时数6-7节每月11元,每周授课时数8-9节每月13元,每周 授课时数在10节以上每月15元。

6、中小学班特级教师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7、*护龄津贴:从事护理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每人每月3元,从事护理工作满十年不满十五年每人每月5元,从事护理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每人每月7元,从事护理工作满二十年以上每人每月10元。

8、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广播电视部、劳动人事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每人每月8元;地区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每人每月6元;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每人每月5元。

参考资料:社保查询网:岗位津贴补贴发放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6:53

*津贴10%国家的规定文件:

1、《关于*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工作的*(含公共卫生*)、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长,均可实行*工龄津贴。

上述护理工作人员,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护理工作岗位,仍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从事其他工作的,也可以实行*工龄津贴。

2、*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劳人薪《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工资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包括教龄、*工龄津贴)。

3、甘肃省人事局、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转发提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_享受10%*津贴岗位的范围:

凡在病房、放射科、门诊、手术室、急救中心、重症监护室、消毒供应中心、内镜室、导管室、血液透析室、诊区治疗室、体检中心、护理外勤队、、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主任护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在医院护理部专职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

均属于享受10%津贴岗位的范围,除上述护理岗位外,在其他科室聘为*职务的人员,不列入执行范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6:54

1985年,在工资改革同时,实行*工龄津贴。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的*(含公共卫生*)、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长,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外发给*工龄津贴:从事护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的,每月10元。

所以你可否享受护龄补贴,主要看你现在工作的科室是否属于护理工作。参看关于调整2009年年度教护龄津贴的通知

护理人员另有10%的工资补贴.拿到执业证以后工资中就有了.

护龄津贴和护理补贴工资在岗有,不在岗没有.但护龄大于二十年的老*转岗保留津贴和补贴工资.

现在的合同工的合同中,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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