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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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4 12:12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4 12:13
赔钱法。。。不胜任你试用期干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