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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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1:54
可以,没有影响的。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内定履行缴费义务满容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拓展资料
按照《失业保险属》第17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在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在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一次失业应当领取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
取得原单位发给的失业证明
包括企业的性质、失业的原因、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劳动合同制工人还要持《劳动手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即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领取失业职工手册。
领取失业救济金
即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顺便说一下,失业职工医疗费和失业职工丧葬费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救济金的发放标准:前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一般是每人每月按一定数额发给或按医疗费的一定比例补助;后者是参照当地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