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改变容积率补交出让金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即:评估法、基准地价修正法、平均楼面地价法和综合法。
所谓评估法,就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要求改变容积率的地块委托土地评估专业机构对不同容积率条件下应补交的土地差价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数量。
所谓基准地价修正法,就是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政府已批准的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来确定不同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数量。
所谓平均楼面地价法,是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成交价和成交时对应的容积率,计算出平均楼面地价,以此为基础,来确定新的容积率所对应地价,二者之差为补交土地出让金数量。所谓综合法,是在基准价修正法和平均楼面地价法等的基础上,考虑时间因素,土地用途等因素由国土部门综合确定改变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数量。
上述方法都有一定依据和可操作性,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上述方法测算出的土地出让金应该都不违反规定。
但综合分析,评估法应作为首选方法,即改变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应以科学评估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