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省委罗志军书记、石泰峰省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出发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申报、“三同时”、现状评价工作,力争完成市交目标任务。
2、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网上申报系统,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强化对危化品的专项整治和管理,以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为依据,对全镇范围内的危化品生产、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凡属工艺落后、达不到一定生产规模、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报请上级关闭。非法生产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危化品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在整顿的基础上,以法规范销售行为。督促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制定好应急救援预案。
(2)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大力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3)继续加大烟花爆竹整治力度,对无合法证明、手续不全的烟花爆竹经销点坚决予以取缔;对私产、私销、私存、私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的打击。
(4)开展农村建筑市场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建筑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教育,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抓好道路交通和运输车辆的专项整治,取缔非法拦装车、报废车、冒牌车、无证车,压降交通事故。
(6)对冶金铸造、非煤矿山、铝镁制品、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排查隐患,淘汰落后工艺,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提高劳动防护水平。
(7)加大对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确保在役设施设备安全有效运转,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强制报废。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国庆、冬夏两季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6、各行业领域要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工作措施
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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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开展职业卫生申报和许可工作。
7、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季度:
1、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整改治理。
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评审工作。
3、开展“五一”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
4、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5、开展各专项整治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季度:
1、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各项督查活动。
2、开展各专项整治工作,汇总各单位专项整治资料。
3、抓好国庆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开展好国庆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5、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季度:
1、巩固各专项整治成果,做好汇总总结工作。
2、抓好年度工作自查补课。
3、抓好冬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一、危化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严厉执法,深化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扎实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批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
2.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深入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使危化品企业“治违”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3.按照__危化16号文内容要求,继续开展危化品领域年度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危化品“老、小、差、危”企业,加大非事故处罚力度,促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要求变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重点,大力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4.推进危化品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进一步加大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非民用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力度,督促当地政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定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时间表、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持续推进办法,做好过渡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限时关闭化工企业危化品的排查,其所存危化品必须在关闭前清理完毕,强化设备设施拆除过程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行政许可这一抓手,稳步推进危化品经营单位个转企工作。
5.加快危化品企业安全条件提升综合整治。按照《__市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__年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排查,督促企业聘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设计诊断,及时完成设计缺陷的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改造;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60%以上;按要求推进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新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在设计阶段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要求,规范企业危化品安全信息收集和过程危害分析、规程制度完善和培训教育、承包商管理和特殊作业管理、设备设施维护和变更管理、生产准备和事故应急管理等过程管理,提高和规范安全管理水平。
6.推进化工园区(集聚区)规范化管理。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基层基础建设年要求,督促各地加强化工园区(集聚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确保监管力量和素质适应日常监管工作要求。按照浙政发〔__〕27号要求,落实化工园区(集聚区)定期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落实重点目标的安全监督监管措施,控制安全风险容量。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规范化管理调研活动,研究落实 “科学规划与建设、建立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严格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安全措施。认真学习上虞化工园区安全监管经验,积极推行强制更新设施设备、强制淘汰落后工艺、强制落实生产自动化改造、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制开展安全培训等“五项强制”措施。对“老、小、差、危”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区域,应按照“三个一批”,即淘汰关闭、扶持提升、发展培育一批要求,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7.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化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进一步查清城镇危化品输送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安全现状和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完成危化品管网全面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各类管网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风险等级等工作。按照国发〔__〕40号文件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开展危化品输送管道违章占压和防护距离不足以及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8.强化危化品使用企业监管。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57号)规定,开展相关企业的排查,推进各项工作措施,明确申报办证时限,及时完成许可任务,落实安全监管。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危化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八类企业落实安全现状评价、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场所符合要求等措施。
(三)明确任务,着力推进危化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9.全面完成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以安全标准化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运行为重点,突出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标准化建设;以落实安全规范、严格安全管理、运行安全体系为主要内容,利用企业自身力量,全方位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以督促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标准化自评为推手,促进各项措施落实。鼓 励有条件的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积极争创二级、一级安全标准化。进一步简化微型危化品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考核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此类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10、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和《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自纠自报、监管部门督查督办督导的管理机制。。按照危化品企业“先走一步、更深一层”的要求,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分析和控制,即风险点排查治理活动,自觉开展风险点(危险源、事故)预警告知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主动预防、前瞻防范。
11.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估,严格按照评估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积极参与“黑名单”和“十佳诚信”企业评定,促进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自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四)打牢基础,努力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
12.严格按照省安监局等三部门《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岗位条件,特别是安全管理负责人更应率先落实;严格执行危化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化工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培养。推广海宁做法,开展企校合作办学(班),实施订单式、定向型化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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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以县或化工园区(集中区、化工企业集中的镇和街道)为单位,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月度例会制度,通过开展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5.完善《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记录本》相关内容,进一步帮助企业弄清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促使企业把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等要求融入到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之中,提醒企业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6.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将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度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报县(市、区)安监局进行备案;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专业事故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简报表》和上半年、下半年本地区危化品事故统计表。
17.开展对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进一步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并对考核结果通报公布。对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落实危化品监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坚决纠正办事拖拉、工作肤浅、消极怠工的行为。
18.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员工、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要以危化品企业为重点,大力培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用典型引领,促进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习惯性违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严格许可,全力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19.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把危化品建设项目落户准入关,杜绝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等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在非化工规划区(集聚区)建设。加强对涉及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无法提供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专家论证书面意见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20.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产业布局和选址区域规划符合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性等内容;全面落实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安装紧急停车系统。
21.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应邀请省级安全专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整改完成情况要经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和当地安监部门的确认。
22.严把危化品安全使用、经营许可关。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安全管理,按照经营进市场的要求,严控经营单位数量。严格许可证的注销、吊销和定期公告制度,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延期的一律予以注销。根据行政许可分工,加强对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经营许可发证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23.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局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要求,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统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内容,做到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受理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24.加大行政审批服务 力度。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思想,主动配合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的实施;采取重大项目重点办理措施,开展模拟审批与企业按需审批相结合,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提速20%,不断提高审批效能。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
1.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体制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的打击力度。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及村委会的“打非”责任,把“打非”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深化烟花爆竹企业“治违”工作,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切实加大处罚力度,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落实零售经营规范化建设。
3.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治理,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以专店、专柜、包厢式专间三种经营方式为样式,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超量存放、超规格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处置力度,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4.充分利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打非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行烟花爆竹安全协管员制度,在培训、试行、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协助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5.研究探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学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计分管理办法,坚决取缔从事非法销售活动的零售经营店,建立安全、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条件。
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方面
1.督促有关企业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
2.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条件审查和相关备案等行政许可工作,做好证前审查与证后监管的结合,重点审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完善性、针对性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入库(出库)台帐以及原始记录(证明)的完整性、一致性。
3.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加大对季报、年报等数据填报的督促力度。
4.配合公安等部门,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积极参与禁毒委及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有关活动,认真完成分工任务。
四、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明确履行应急管理的科室、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理顺上下级关系;危化品大中型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加强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嘉政办发〔__〕147号文件要求,加强危化品企业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确保人员实际到位。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技能训练。要以危化品企业员工五项应急技能培训考核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年度训练、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训练。
3.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督促各县(市、区)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手册》,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流程、指挥报告程序、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健全以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力,危化品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4.深化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备案工作,重点突出现场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所有重大危险源、重点工作岗位、要害部位都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做到简明扼要、挂牌公示。督促各县(市、区)要在全面落实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的基础上,制作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合订本;有重点、分步骤的推进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使用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
5.不断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各县(市、区)要定期统计区域内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储备情况,建立应急情况下的调用机制,督促危化品企业配备与其生产相匹配的应急救援物资,加强承担危化品专业应急救援任务的企业或单位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
6.继续开展应急技能比武和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员工五项应急技能培训考核参考标准》,充分利用第12个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这一平台,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技能训练、比武活动,提升企业员工应急技能训练的积极性。各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为重点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区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减量、集约、受控”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综合安全管控。生产、储存环节,在年已经完成布局调整和达到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隐患治理和制度落实。经营环节,要重点推动集中交易平台的建设,加强经营过程监控。使用环节,要重点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的行政许可,强化使用单位监管。运输环节,要重点发挥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集中配送、专业运输、道口登记等工作机制,以及加强对车辆的实时监控。处置环节,要重点推进废弃危化品的相对集中和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置过程不发生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危化品安全责任保险已经结束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广的关键时期。根据市保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全面推广危化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要建立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三位一体的综合互动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危化品生产、储存、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投保率100%全覆盖。同时,要积极推动经营市场投保,扩大安全责任保险覆盖范围。(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控。区建设交通委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程管控,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报建、设计文件审批、工程报监、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建设工程安全审核审批,强化对建设工程安全的前置审批工作,严禁越权审批和未批先建的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本区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招投标、违法分包和转包、资质管理等,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加强“一个平台”、“四项制度”建设,推进建设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建筑市场查制度,监理报告制度、分包合同备案制度、稽查制度及诚信制度建设。全面实行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要落实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装、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工地施工检查、巡查和动态跟踪力度,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三)加强消防领域安全管控。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商市场、影剧院、宾旅馆、歌舞厅、福利院、学校、地下空间(有经营行为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推动社会面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开展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对“城中村”、“村中厂”、“群租房”、“小物流”、“四违”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四)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区建设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完善辖区内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实施市级危险道路及区级危险路段的专项治理。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运输工具的管理和维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的现象。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作业资格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载客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的违法行为。加强巡逻执勤和路面执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运输车辆的管控,加大对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护和河道、港口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辖区铁路运行、水上运输安全和港口生产安全。(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控。区质量技监部门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持证上网制度,开展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估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各类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施隐患预警信息动态跟踪。全面开展电梯安全普查工作,推进电梯安全隐患治理,以及电梯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六)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控。区民防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人员密集型、居住社区内、用于仓储及经营等地下空间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七)加强管线设施安全管控。推进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安监、公安、通信、电力、水务等部门要逐步解决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地下管线信息错、漏、滞后等问题。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巡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做好管线设施的维护工作,加大对占压、损坏、偷盗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八)加强农机安全管控。推进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的创建,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联合收割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措施,提升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配置安全农田专用挂车。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有效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突破难点,推进消防和生产安全薄弱环节专项治理
(一)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制订行动计划,根据新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个规章,制定实施职业卫生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相关实施方案,为本区职业病预防监管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夯实管理基础,对接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情况查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实时管理等功能,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强监督管控,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情况等专项检查,以此为基础开展分类治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工会、人保、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厘清相互职责界面,实现工作有机衔接,共同解决职业卫生相关热点难点问题。(二)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避免交叉”的原则,依据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企业行业类别和危险性质,科学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做到“年度计划部署全面、季度计划突出重点、月度计划强化操作”。同时,要加强统计分析和形势预判,为行政决策提供有力依据。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根据执法监察领域分类、行业区域布局划分、重点监管部门(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常规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提升执法监察效能,健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完善执法流程,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装备配备,强化动态监管,提高执法效能。规范街镇监管机构,根据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街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统一规范设置,为独立法人资格,核定事业编制,赋予执法权限,夯实我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推进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我街道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特制定蠡湖街道2012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管理,夯实基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以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为基本手段,以保持、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为重点,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为目的,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使用危化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2012年底前100%达到三级或以上安全标准化;
;营业面积在6000㎡以上的商业企业(含超市)2012年20%达到三级或以上安全标准化。其他企业要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班组达标、岗位达标或专业达标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属地负责,全面创建。各社区、直属单位要全面认识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意义,要把本辖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以安全标准化工作带动其它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专人负责的专门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创建目标,确定创建对象,制定创建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创建工作,形成政企思想统一,部门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局面,同时要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提高创建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各社区、直属单位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在彻底摸清本辖区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现状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遵循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原则,切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一是要以行政许可为抓手,突出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有固定存储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使用危化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监督,确保年内100%完成达标任务。二是要以事故案例教育推动冶金、有色铸造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三是要引导行业龙头企业、A类监管企业等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四是要选择具有行业代表性、规模超亿元、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进行重点督导,积累经验,树立典型,引领同类企业共同提高,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三)分类管理,分级评审。一是分级评审。冶金以及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冶金等工贸企业按照原申报程序,由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受理,第三方组织评审;其他(含有固定存储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使用危化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的由区安监局受理、评审,合格的报市局。市局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合格的由市局公告、发证。二是分类管理。各单位要按照行业分类分口子对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实施管理;要分行业宣传,分条线布置,按企业类型搭建交流协作平台,建立互查互评机制。通过安全标准化创建,促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坚持标准,注重实效。各社区、直属单位接到企业申请后,应对其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绩效、安全管理状况、企业标准化自评报告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评审条件的报街道安监部门,街道安监部门再上报区局。区安监局对企业申请进行复核,符合市局考评条件的,由区安监局报送;符合区局考评条件的,区安监局在具有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组成考评组对申请企业进行考评或组织第三方评审。按照成熟一家、评审一家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实施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严格评审质量监督和考评标准,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考评通过的报市局审核,考评不通过的责令企业整改,整改到位后报送市局审核。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组长,街道安全办主任为副组长,各社区、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锁定2012年创建达标的企业名单(3月20日之前上报),在2012年5月15日之前,各拟达标企业须上报首次自评报告,并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递交考评申请。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政策性强,而且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要在吃透、把握标准和要求的基础上,做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统一各级、部门的思想,最大限度地提高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在2012年年初组织企业参加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培训班,学习安全标准化的规范,针对创建工作中具体的程序以及相关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二是开展安监人员培训。三是企业开展全员培训。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全方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技能素质。四是开展社会化宣传。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安全标准化标准和知识,为安全标准化创建营造社会化舆论氛围。五是通过召开标准化创建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标准化建设的做法和收获,有效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
(三)强化指导,稳步推进。一是监督指导。安监人员要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工作目标的落实,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度,提高达标质量。二是专家指导。组织技术专家深入基层、企业,专题现场咨询辅导、答疑解惑,帮助企业梳理安全管理现状,为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提高指导服务。三是交流指导。分行业、分区域搭建安全标准化交流平台。以行政的力量把同类企业组织起来,每月开展互查互评互学,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安全标准化创建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共同提高,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法定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保持稳健、安定、良好工作局面,确保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监管监察执法覆盖率达100%,监管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100%,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100%。无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
(一)专项监管执法
1、煤矿安全监管执法
。每矿每月至少检查1次,重点时段实施专项检查。
责任股室: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
加强对全县煤矿采掘头面核定,参与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抓好全县煤矿关闭整顿及兼并重组工作。抓好煤矿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工作。
责任股室:煤炭行业管理股
2、非煤矿山企业监管执法
负责对现有42家非煤矿山企业开采方式是否按照自上而下分层开采,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按要求及时整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废石、废渣堆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管执法。每季度轮流检查1次,全年每矿不低于3次,重点时段实施专项检查。
责任股室:安监一股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监管执法
负责对现有19家危化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企业各1家、烟花爆竹经营点134家进行执法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半年全覆盖。重点时段实施专项检查。
责任股室:安监二股
4、重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监管执法
负责对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职业健康危害企业申报情况等进行检查。全年开展监察执法不少于30家。
责任股室: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股
(二)综合监管执法
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电力、消防、天然气、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同
公安、消防、交通、住建、质监、教育、卫计、园区管委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1、加强道路(水上)交通的综合监管。每季度督促县公安、交运(海事)、水务等主管部门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加大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力度,对车站、码头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加强建筑(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管。每季度对全县建筑(建设)施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每半年会同住建、质监、发改等相关部门对普安、回龙、讲治镇工业园区,政府投资性工程和公益性工程的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3、加强消防安全的综合监管。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每半年会同消防、工商、文广等部门对全县大型超市、商贸城、歌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加强对电力、旅游、特种设备的综合监管。加大对12家供电所、变电站的安全检查。督促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景点、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抽查旅游景点安全生产不少于2次。每半年对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督查一次,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至3家。
5、加强学校、医院安全的综合监管。每季度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抽查校园安全管理情况不少于5所。每季度督促卫生和计生部门加强对医院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抽查医院安全管理情况不少于5家。
6、加强天然气长输管道综合监管。对辖区内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加强综合监管,每季度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新、改、扩建长输管道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三同时”审查,并督促管道企业抓好落实。
7、牵头或参与重大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检查。会同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每半年1次(结合目标责任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
(三)暗访暗查监管执法
1、充分发挥县安办职能职责,指导、协调全县20个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每季度将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向组织、纪检部门进行报告。
2、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暗访督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年计划暗访暗查企业60家。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的方法: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账;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参加相关检查。
(一)局各股室及执法大队要按照工作职责,以本计划为依据,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每月具体监管对象、检查时间安排,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严格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月报制度,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落实。
全县上下奋力冲刺第四季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当前。为贯彻落实10月9日全省平安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第四季度以及2011年“两节”两会”期间平安生产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第四季度平安生产工作会议会。刚才,县安监局局长吴凤武同志通报了前三季度全县平安生产工作情况并安排布置下步安全工作,完全同意,请大家抓好落实。一会,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黎兵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讲四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抓好平安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州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安排,今年以来。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平安监管力度,强化“平安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全县平安生产形势继续坚持总体平稳。但是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平安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要始终坚持清醒的头脑,坚持高压态势,特别是当前继续稳定的平安生产大好形势下,更要居安思危、警钟常鸣,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思想上更加高度重视平安生产,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平安生产,工作上更加落实好各项平安工作措施,坚定不移地把平安生产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年平安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加大煤矿平安生产及“打非”工作专项整治
(一)采取果断措施做好煤矿平安整治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平安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黔南府办发〔2010〕186号)文件精神。并在贵州日报公布煤矿包保责任人名单,同时,也成立县煤矿平安整治工作组,各工作组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好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组织生产、建设。一是对煤矿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矿长带班下井等方面进行监管;二是对查出的平安生产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煤矿企业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依照“五落实”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期间的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整改;三是对依法做出停产整顿的矿井要不定期的采取“面上查、突击查”和“暗访”夜查”方式盯死看牢;四是对监督驻矿平安监管员按规定履行职责,随时掌握和了解煤矿生产(建设)进度,督促煤矿企业依法生产(建设)五是对发现煤矿企业有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建设)并及时向包矿的县级领导和工作组组长演讲,杜绝出现黄后拉乱煤矿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各工作组切实做到逐矿检查,不留死角死面,要严防死守,保证煤矿企业平安生产或安全建设,督促技改煤矿的建设进度。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160号)精神。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依照平安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明确“打非”工作职责分工,落实“打非”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打非”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村委会要与农户签订责任书,要求农户保证不干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事;各乡(镇)矿产资源开采合法企业要与所在乡(镇)签订责任书,保证落实平安生产相关规定;二是突出重点,依法惩办。要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出重拳、下狠招,严刑峻法,完全查处。要注重实效,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企业,要一律关闭取缔,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分,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关闭取缔的企业,要断电断水、恢复场地、遣散人员。矿井的还要停供火工品、炸毁填实井口、拉倒撤离井架等,完全关闭,不留后患。;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切实提高自我平安维护意识,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使“打非”决策布置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入人心,营造有利于“打非”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企业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三、认真抓好今年最后一个月的平安各项工作
各类平安事故易发、多发期。给平安生产带来很大压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冬季和年底平安生产工作的特点,临近年底。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严防各类平安事故发生。
(一)加大对道路交通平安的整治和宣传力度。年末临近。加大交通平安宣传教育,严防农民群众婚丧嫁娶、走亲访友时集中搭乘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车出行引发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是加强客运(危化运输)经营单位及驾驶人管理。加强部门密切协作配合,道路交通平安监管部门要迅速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布置开展一次客运(危化运输)交通平安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成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果断采取挂牌督办、停业整改等强制措施,确保隐患消除。;开展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讲解一次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注意事项)三是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县公安交警大队要针对冬春季节天气多雨雾阴霾、路面凝冻湿滑等特点,科学安排勤务,集中警力上路巡查,从严查纠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易引发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加强路面管控。特别是对客运车辆要“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形成“严管、严查、严处、严治”强大震慑声势;四是突出重点,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清理,组织开展一次以严重隐患路段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平安隐患排查,并及时督促整治,直至消除平安隐患;五是县交通部门超前谋划2011年“两节”平安运输计划,加强营运车辆的管理,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平安监管。一是烟花爆竹方面。切实加强烟花爆竹产、运、储、销等各个环节的平安监管。县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平安监管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加强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监管,严防生产旺季非法违规生产经营现象反弹;二是非煤矿山方面,深入开展以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小型采石场开采工艺隐患综合治理等为内容的平安专项整治;三是危险化学品方面,强化生产、贮存、经营、运输等环节的平安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防范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一是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出现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认真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考核达标验收工作;三是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平安意识。冬季来临,风干物燥,火灾易发多发时期,特别是农村火灾的高发时期,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防火、灭火、火灾自救与逃生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平安意识。
(四)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依照省、州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县范围内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和各类建设工程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平安大检查,县安委会成员牵头单位要深入辖区、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平安检查,检查过程中杜绝出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纵容弃责等现象,做到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检查中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严盯死守,督促整改,直至消除平安隐患,确保全县“两节”两会”期间社会平安稳定。
(五)落实“两节”期间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妥善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将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社会稳定。要疏通信息渠道,对“两节”期间发生的生产平安事故,要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演讲,对不报、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从严从重查处。
(六)及早谋划明年的平安生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对今年安排安排的工作。存在差异、进度滞后的要采取措施、依照已经做出的布置和要求,继续抓紧抓好。同时,把抓好当前工作与谋划明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近期工作和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结合起来,把近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统筹起来考虑,认真谋划2011年平安生产工作思路,着手制定明年的平安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为明年平安生产工作开好局、打好基础。
四、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对照县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平安责任书要求。并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同时,各乡镇也相应做好迎接县级年终平安考核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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