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撇邀渔盛庸赫赫的结果而对一级政府作出总体评价不可避免地带极收计政同时审或点的思几考有局限性而同级审可以充分发挥地方审计部门了解本地区情况掌握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审计资料的优势从而理顺了审计事项之间的关系达到对本级政府财政收支体系进行全面监督的目的即从筹;“”、集财政资金的源头到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的效果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使审计工作贵穿于政府财政收支活动的全过程,。例如今年8月为探索’`同级审的方”法采取由北京市审计局和崇文区审计局双重授权的方式由崇文区审计局对崇文区政府1993年度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试点审计其中对该区房管局出淑玉白租公房款和街道办事处市容罚款等项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就是利用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成果由此作出的总体评价才能更全面更客观,。同时。,也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缩短了审计工作时间2有利于扩大审计覆盖面。“上审下通常是两;“”《审计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县以上地方人:年甚至是更长时间才能审计一次而同级审可以实行每年审一次既强化了审计监督的力度也避免了上审下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时与下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对象撞车的问题3”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一提法对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有效的监督机制有着重要意义提高了审计部门的地位和权威性。避免了事后审计的弊端。“上审下是对人大,”笔者认为今后财“,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审计的问题需在下年度决算中进行调整和纠正工作比较被动起不到及时有效的监督作用而同级审要在财政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查前实施审计监督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事中审计审计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确保了财政决算的真实性、政审计工作应以对本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简称同级审审下”)为主而以对下级政府的财政收支)为辅,“,(简称上”“,;“””下面谨就现行体制下开展同级审的。有关问题谈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一、“,同级审的必要性:”。(一)从财税部门存在的问题看4,,更易于被同级政府所接受。管好用好财政资,财税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是各级政府各级经济活动所需资金的筹集和分配其职能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宏观政策的落实和本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共同关心的问题,“同级审可么帮助各级政府摸清。”家底避免决算失误如有的财政部门向政府领导汇而近几年财政审计中发现的、报组织财政收入的成绩宣称某信托投资公司分部在其扶持下创收上千万元实际上这些资金根本未纳入本地区财政预算而是转入财政部门的库”。,“,问题很多都是与财税部门自身财经纪律松驰管理监督弱化有关如挖挤上级财政收入隐瞒转移财政资金以及挪用支农教育事业专款等等有的甚至欺上瞒下假借上级部门下拨专款的名义用本地区的财政资金为自身搞福利设施如购置高级轿车买宿舍等。,、,,、,,、小金另外从接受审计的角度讲,,,,“同级审政府更具,”主动性能够早发现问题早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二、。由此可见强化财政审计监督是十分必要的,。“同级审的方法。”(二)从“同级审”的优势看1(一)注重审计工作的整体性。“安排审计计划时、可以体现审计工作的整体性上审下主要”应将财政审计的内容与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审计内是针对财税部门筹集分配财政资金的环节进行的不能把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审计成果连成一体,容相衔接如财政审计中发现的税款欠交问题可与对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相结合;财政拨款的使用效益,因此仅凭对部分重点企业和下级财政部门进行抽查3O情况可与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相结合理顺财政审计与其他审计事项的关系。使审计工作以财政审计为龙头,从横向上形成一个整体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整体效果。。(二)搞好协调指导工作开展“同级审”的初期上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提供“上审下”掌握的情况资料,逐渐规范审计的程序和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为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可采取先“试点”的方式,认真摸索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三)在审计方式上采取自上而上、上下衔接的审计方式。因为一些在下级财政部门反映出的问题,往往是上级财政部门责任造成的而上级财政部门下拨资金使用效果如何,又要通过对下级财政的审计才能实现。上下衔接可以使审计工作在纵向上形、。成整体效益把问题查深查透(四)在审计步骤上,可以分两步进行。一是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鉴于《审计法》提出县以上地方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因此,“同级审”应在财政决算报政府审定前进行审计,可在人大对半年或三个季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审查之前进行抽查或重点审查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二是对决算草案进行审计要集中力量进行,特别是对决算调整期的各项财政收支要逐项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并将审计结果报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五)对审计的问题要分层次处理。从以往财政审计出的问题看,大多是由财税部门自身、上级财政部门和本级政府的责任造成的因此在审计问题的处理上要分层次进行。1对财税部门自身的问题可由本级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报告由政府出面解决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问题;2对上级财政部门的问题,鉴于此类问题往往具有普遍性应报上级审计机关统一解决;3对本级政府的问题如擅自制定减收增支政策或直接行使税款批免权等政府行为,应在审计报告中一并向政府反映,指出问题所在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并列明正确的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为避免某些地方政府不能正确、及时地纠正问题上级审计部门应定期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抽审,从而督促地方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三需要研究解决的问肠蜡戴粉麟麒粉峭。(一)人员素质问题目前开展“同级审”最大的难度就是现有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工作藉要,因此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各级审计部门应抓紧对本级和下级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及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以确保“同级审”能够上层次、上水平,起到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的目的。(二)审计经费问题。《审计法》第十一条虽然对审计机关的经费间题作了明确规定,即“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但是,审计机关的经费仍受政府预算的控制,因此应规定具体的保障措施,以确保审计机关不会在经费上被卡脖子,解除审计机关的后顾之忧。(三)法与法不衔接。即将在1995年施行的《预算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其提法与《审计法》第四条(内容见上)和第十七条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相矛盾,必然给地方审计部门具体实施审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对此应由全国人大作出司法解释以保证“同级审”顺利进行。(四)现行体制下财政审计仍不彻底。由于“同级审”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对本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的结果直接涉及到本级政府的政绩和本地区的经济利益,审计部门会侧重于对本级政府负责,维护本地区的利益,因而对一些问题不敢向上反映如涉及本级政府自身的问题和侵占上级财政收入的问题,虽然依照《审计法》应如实上报但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五)机构设置问题。由于审计部门与财政部门在机构设置上不同使街、乡一级财政无人审计因此为强化审计监督力度应实行“一级预算一级审计”,在街、乡一级设立相应的审计机构。未设立相应氛构前应明确由区县审计部门兼任对街、乡财政的审计工作。(六)争取政府的支持和理解。现行体制下,本级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是搞好“同级审”的关键应利用《审计法》出台之际,抓紧对政府领导层进行宣传,转变观念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本文编样志强)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