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以查到个人存款。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十一个部门可以依法对个人在银行的存款进行查询,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个人和企业是不能查询到个人银行存款的,除非是本人操作。
公民储蓄属于个人秘密和隐私,别人无权向金融部门查询或扣划。个人存款又称储蓄存款,是指居民个人将闲置不用的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
政府当然有权查个人的银行流水账。银行帐户流水只能本人带着身份证到银行柜台查询,除公检法及税务海关外,其他人无权查询,这也是银行为客户保密的手段。
目前银行对大额支付和可疑交易都会进行监控,并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在我国,司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因为办案的需要,可以通过公民身份证号,查到该公民在各银行开户的银行卡交易流水清单,一般政府部门是查不到的。
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储蓄机构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或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储蓄机构名称、存款日期等情况。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九条 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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